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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海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6-08 | 最近登入:103-17-09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在早上 此汽車 整台車停在機車道上  當時過彎處 太陽過大 眼睛扎了兩下   並且閃避不急撞上了 請問在責任上 誰最大@@   因此這樣 受了傷害  多處挫傷 +上 右腳骨折 左手縫了 3針 對方做筆錄時 宣稱 要迴轉  此路段為雙黃線   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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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12
不好意思還想請問一下   因為 去問了交通局  他們說我的責任比較大  但是 我卻不理解的是 今天他因為想要迴轉 而停在機車優先道 導致我車禍  他還未迴轉 車子直的  筆錄上說是 他準備回轉  此路段為雙黃線 也不曉得視線不加是如何算的 今天因為過彎被陽光閃到眼睛 而來不急閃避他的車輛  當時他停在機車優先道 以佔滿此道 旁邊道路有貨車正要經過 車速也比我快 所以我才往機車道上騎 我想請問 這樣只能提出 過失傷害嗎@@  那無法工作日工作薪資  能向對方 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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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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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