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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3-09 | 最近登入:103-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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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先生在民國94年4月9日買洗衣機56900元使用玉山銀行信用卡辦分期繳款,直到95年10月30日繳不出來之後,就沒繳了,還剩26537元未繳,直到近年開始催繳,因家中只剩我在工作,還有3個小孩在扶養,有跟銀行溝通是否能以當初剩餘的金額或打折來付,但銀行不肯,我也沒辦法支付,就寄來了簡易庭通知書,我該如何處理,還有開庭地點在臺北,但人在高雄,一定要去臺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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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