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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容宜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7-09 | 最近登入:104-19-06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請問可以先離婚之後再去法院爭取監護和或探視嗎?我一對兒女四歲及二歲!法院的程序大概要多久才會判決下來?如果離婚夫家不讓我帶走小孩?或者他們都不讓我看小孩!那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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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6-19
離婚前的優退金可算是夫妻財產可分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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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2-05
和先生是小吵不斷.分房也超過半年,每天見面就是吵架,我被他氣到身體愈來愈差,心情也愈來愈不好,他常要我自己搬出去.二個小孩不能帶走,三不五時要離婚,還說小孩一個都不給我,我每天要上班,下班後,和假日要顧小孩,家庭工作兩頭燒,也得不到先生和婆婆的體諒...我想請問的是1如果我真的在夫家待不下去,自己分居離家(但小孩我鐵定無法帶走,因為夫家很強勢,一定為了孩子去我上班的地點吵,很難看),我有法律上的責任嗎?最壞的情況,對方可以告我到什麼程度?我要等對方去告我,還是我自己先去訴請離婚比較有利?2小孩我帶不走,在分居的狀況下,日後我要怎麼去爭取小孩的監護呢?法官會因為我離家而影嚮孩子的判決嗎?他們會去告我遺棄嗎?是不是等他們告我不同居時,順便一起判決監護嗎?如果我每個月再匯些錢給他,這樣可以表示我沒遺棄孩子嗎?先生與我若要協議離婚,他說兩個小孩一個都不給我,所以我根本無法協議,我也有說先離婚,小孩給法院判,他也不要(他知道法院判決都會一人帶一個),他要兩個孩子,又要我每個月給他二個小孩的生活費教育費.他要錢也要小孩.(他要我一個月付二萬),他的意思就是以後他可以去交女朋友,也不用煩惱小孩的費用,小孩就丟給他媽媽去照顧3我現在該怎麼做,好痛苦喔?這種生活我過不下去了?我也不要失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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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21
和先生有共識要離婚.但是先生要求二個小孩他都要.而且要我每個月匯錢給他們.看小孩可以,但是不能抱走.但是我要的是至少帶走一個.跟他說先辦離婚.小孩交給法院判決.他也不要.那我怎麼辦.不管小孩和金錢他都要.那我在這四年的婚姻到底有什麼呢?我很難過,我在這婚姻真的待不下,不論和婆婆和先生. 我無法在這個家待下去.?想到要自己先搬出去.但這樣好嗎?對方也說分居我還是要拿二萬多元出來,而且他們可以去告我,到時因為分居被告.不但離婚.且小孩也不會給我,我每個月還要支付生活費給他們.他們知道我很愛孩子,為了孩子忍到現在.但現在的我真的受不了了?我該如何可以結束婚姻且要到孩子呢?自己搬出去會被告到一無所有嗎?我到底該如何是好?(昨日我被先生推倒在地.有去申請驗傷單,去年也有申請驗傷單)如果我搬出夫家(他們一定會扣留小孩不讓我帶走),日後請法院判決離婚,兩個小孩也可以請法院判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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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