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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湯陳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8-09 | 最近登入:103-09-09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請教各位律師,小弟最近用網拍和一位賣家(不是專業賣家)買到瑕疵品,他不願意處理,後來我在網拍討論區張貼他的賣家帳號,打上交易過程和物品瑕疵的照片並公開雙方的談判內容。談判內容主要都是"我傳給他"的留言,大約5則,內容主要是他故意賣瑕疵品給我,他知情不報而且置之不理這樣;他傳給我的留言前後只有兩則,第一則是表示東西未拆他不想負責,第二則是他說他最近在忙這樣。(他傳最近在忙時,他馬上把當初在交易前,我和他確認東西沒有瑕疵的"問與答"的內容都清除了,但我有備份下來)我都沒有人身攻擊的字眼,用比較強烈的字眼有"誇大不實,刻意欺騙隱瞞,廢話一堆,避重就輕,小心此人" 這樣請問我這樣有構成毀謗罪還是妨害名譽嗎?有的話,我在網路上找到,"如果內容屬實可不罰"可行嗎?請問他這樣刪除證據我告他刑事是可行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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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09
不好意思,這個網站留言版的"人氣"制度不太好,剛剛看到自己發的問題人氣隨我一個人的點擊數不斷增加,這樣可能會被駭客找麻煩之類的,看有沒有辦法改善這樣。不好意思這不是諮詢,發錯的話請刪除。
瀏覽:498
日期:103-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