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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米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9-09 | 最近登入:103-21-10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男友與前妻離婚後 監護權歸男方 但兩名小孩 長期由男友的媽媽跟姐姐照顧  男友每月支付扶養費 現因男友的姐姐跟他吵架 他姐姐請他媽媽去訴請監護權轉移 請問 這要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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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09
回覆 何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請問妳男友現在有能力可以照顧小孩嗎?若有,則監護權本來就是妳男友行 ... (恕刪)   何律師 你好  不好意思 我有口誤 是男友的媽媽就是小孩的祖母 並非 小孩的親生媽媽 男友目前在高雄工作 小孩在屏東 因為工作的關係 很難照顧小孩 至於小孩的親生媽媽 沒負過責任 離婚後沒支付過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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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09
何律師你好 不好意思  我想  我真的敘述的不夠清楚 1.小孩目前住在男友的姐姐家裡由祖母照料生活起居 而男友人在高雄上班 2.前幾天男友回屏東家裡收到法院的函 通知祖母去聲請變更小孩的監護權 目前小孩的監護權在男友身上 3.因小孩的戶籍原本在男友的戶頭裡 昨天法函裡面 附上的戶籍謄本 竟然未經男友同意 兩各小孩的戶籍已遷入祖母的戶頭裡 我想請問的是 1.此案若已由法院送往社會處 是不是需要等到社工去訪視後才能繼續進行 2.若開庭 男友不出庭 監護權是否判給祖母那一方 3.若監護權判定後 男友是否可以行使探視權 而不需經監護人同意 4.此案是否有可能判定共同行使監護之權利 至於小孩的親生媽媽 完全不在考量之內 因為離婚後 就再也沒行使過任何義務 以上  問題過長  感謝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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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