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美山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1-09 | 最近登入:103-07-1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我是開資源回收場的,日前有客人載運廢鐵來賣,我也不清楚那是堪用品,但我是以一般對客人的回收價格回收,沒幾天,警察便帶著竊賊來我回收場指認,說東西是賣給我們的,我有說我收過,也看過他們,但我不知道那是他們竊盜而來的物品,有去刑大做完筆錄了,我想請問:在我不知情的狀況下收到贓物,且該物品我視同"廢鐵"以一般價格轉賣給上游廠商,並未於我的回收場查獲此物品,我也提供監視器影帶給警方,這樣的情形我會有罪嗎?有的話形則是怎樣的?謝謝
瀏覽:6129
日期:103-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