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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思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2-09 | 最近登入:103-14-09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99年跟前夫離婚了,小孩扶養監護都在我這,當初約定每月需付擔小孩生活費,但6個月後不付了,理由是:小孩並無按照約定兩星期過去他家,這其間有來帶過小孩,但當時小孩才三歲從小幾乎我帶,所以不想分開,且曾表示等小孩大些會讓她知道要回爸爸家,可前夫不領情說一定是媽媽教說才會如此,從此不曾給過生活費,但小孩需要花費,我也認為生父不可以就這樣沒責任,請問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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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