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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wang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3-09 | 最近登入:103-13-09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想請問一下,今天我在臉書加了一名健身男子,然後我們聊天內容是這樣的, 【兩人私下訊息內容】 我:hi 他:嗨 我:哥哥好壯 他:哥很寂寞 我:那怎麼辦哥哥 他:哥受不鳥 我:哪裡受不了哥哥 他:哥身上的配槍快受不鳥 我:哥哥壞壞會害人家熱熱>< 他:而且偷偷告訴你 哥正在保一總隊裡面 查查看你哪裡熱熱>< 刑事組長也很好奇你哪裡熱熱 我們可以越聊越熱 越聊越火 我就可以知道你在哪裡很寂寞 哥就可以去找你喔。 我:哥好色>< 他:對啊 哥最喜歡把你們銬起來的感覺 來局裡就不用怕寂寞了喔 網路組的同仁也好奇你哪裡熱熱。刑法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的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前二項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的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一律沒收。 哥看到這就更熱了,已將此案聯絡高雄刑大,他們也會熱熱喔,你熱我熱大家一起熱 天氣也好熱 對不對?   這就是所有的對話過程了,本來想說找人聊天,然後也是對方一開始說煽情的話。。到後面卻被像是利用公權力一樣在欺壓,請問這是我們兩個人私底下的訊息,那是否構成犯罪呢?因為到後面都是他自己一個人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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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13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如果真的就這樣,他在虎爛吧。真的網路警察不會講那麼多廢話, 也不會告知他人他就 ... (恕刪)   律師,真的非常謝謝你,我會看情況如何,謝謝你給我一些簡單的認知及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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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