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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婷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0-09 | 最近登入:103-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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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行車方向)                                 ●(行人介於此方向道路的一半路中)                            ▲(事發後機車倒地為對向車道) →(道路行車方向) 您好!!我想請問有關車禍的問題: 原點為行人、三角形為我方 事發原由:行人處於往左行車方向中一半(路的二分之一)的道路上,我方而是往左方方向騎去遇到行人要過馬路,遇到行人時有減速慢行但因未見狀行人處於沒有要過馬路的意思又因不能從行人後方繞道而選擇往行人前讓繞過騎至對向道,但其至一半時行人卻撞上機車的右方導致我方機車倒地騎士及後方坐人機車倒地,而對方站立的跑去找他手中的狗,不顧我方及後方人的傷勢如何??對方找回狗後卻是呆呆的看著我方傻笑,事發後得知對方是精神方面有問題的無法判斷也無法表示(因事發地點於對方家裡的樓下)所以立即請對方認識的鄰居請他們家長出面,當下也請了附近的警察來處理,但警察卻告知我方說雙方說詞不一各說各話但對方當事人無法判斷怎麼可能各說各話,也做了酒測值為零也做備案了,但後來來了一個交警寫寫筆錄看看現場說了因為介於斑馬線一百公尺什麼話語的說我方的責任為重,我方傷是為膝蓋壓在機車下及腰部挫傷有就醫,對方說輕微擦傷並無就醫,事發至經過兩周我方打電話關切對方狀況如何想來談後續如何,但對方卻說他家樓下的目擊證人說詞我方有跳車才會造成此車禍,我方聽了之後覺得事發當時並無目擊者出來作證為何事後冒出目擊者的說詞,而若跳車也不合常理膝蓋壓傷腰部挫傷都是假的!事後要雙方出來洽談對方卻拒絕說行人無法溝通不能表達,想請問這時該怎麼辦?雙方要刑責如何該如何處置(應是第一次出車禍所以不知該如何處理想與對方溝通卻不見面,友人說可請調解委員來和解但..還是想知道該怎麼調解 是發地點又無監視器現在便各說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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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