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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BY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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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師們,
我在2014年9月4號被臨檢酒駕,酒測值0.39
我很配合做筆錄那些,當天在派出所過夜,到早上去地院去士林地檢署開庭,可是我完全不懂完全在狀況外,法官就簡單的問我幾點幾分在哪被抓承不承認,就說會再寄通知書來,就放我走了,我完全不懂我現在要怎麼做?
現在我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可是我還是不知道要怎麼做?
我的紅單要去監理所先繳嗎?
可是我查網路說一罪不兩罰,所以還會有一張判決罰多少錢的通知嗎?
駕照該什麼時候去吊銷?
紅單上寫須在10月4日前到台北交通事件裁決所,我需要帶任何證件或什麼東西嗎?
可以請各位律師告訴我該怎麼做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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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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