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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kiki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6-09 | 最近登入:106-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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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是一名補教業人員
一位家長因不滿而對我言語恐嚇
經常用情緒性字眼羞辱(電話裡或當面)
例如:妳沒腦嗎?妳沒知識嗎?妳有病嗎?等等
星期三的時候甚至對我動手
非常大力的拍打我右肩造成紅腫
(已經去驗傷也開出證明)
我想請問的是
1.如果要寄存證信函前需要先報案嗎?
2.存證信函寄出一定要開庭嗎?
目前因為公司的立場是想要我私下解決
切割得很明顯,因為公司不想影響商譽
不希望事情越鬧越大
也沒有要協助我也沒有要提供我監視錄影器
3.這樣公司是不是涉及故意隱密事實?
我該如何自我保護?該怎麼做比較好?
請幫助我!!!!謝謝。
瀏覽:668
日期:10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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