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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雯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6-09 | 最近登入:103-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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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 簽訂購車合約(四聯訂單,有公司章) 2/24 完成全額匯款 4/24 拿到發票,保險卡,完稅單,驗車單等文件 5/02 提出退款需求 5/08 打客服確認退車流程及保障 5/09 所長回電 & 業務簽車款本票(公司自式形式的本票),取回訂單及相關文件 ~ 持續溝通未得回應,業務避不見面 9/23 申訴消保官 9/24 存證信函致營業所 & 業務(找不到人被退回)請求全額退款 1. 營業所課長以我的要求退款的訂單交車給其他人,並以我提供辦理領牌的證件重新過戶給其他人,冒用我簽名及未有我委託書冒用我文件進行過戶 2. 業務找不到人,公司以非公司員工為由不處理,但業務領有蓋公司章的訂單賣車 3. 因為是直接匯款給業務,公司也是以此為由說公司未收到帳款,但有發票證明業務已完成匯款 Q1: 告訴乃論追溯期6個該怎麼計算,是不是要過了 Q2: 非營業所業務簽定的公司訂單,訂單上有營業所課長簽名,公司是否需連帶負責 Q3: 可以提什麼樣的訴訟,與公司打官司勝訴機會大嗎? Q4: 還有什麼需注意需舉證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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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