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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小傑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7-09 | 最近登入:103-27-09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今天發生車禍,我直行(開車),對方從我右側衝出來(機車),當下報了警,也到警察局做完筆錄,對方有小擦傷,警察說我有過失傷害,。 想請問一下,不管是我對或我錯我都有過失傷害嗎?如果對方要告我那我,警察也沒說肇事的對或錯是誰,那我該怎麼辦?那做完筆錄後就沒事了嗎?我沒有要對方賠償所以我就沒事了嗎?等對方主動聯繫我嗎? 麻煩一下,謝謝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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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