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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fu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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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騎機車等待紅綠燈的時候抽菸,我看到綠燈要行駛的時候,把左手拿著菸放在嘴吧再去扶著左手把,剛起步沒多久(時速大約快10KM),就被左後方的機車超車(被對方的右手把不知道撞到還是勾到)而導致擦撞(對方的時速可能將近快3~40KM從我左邊超車),我人和機車都倒地,左手左腳都擦傷。 在做筆錄的時候,對方一直說我騎車抽菸。
所以我想問律師們:我騎車抽菸被擦撞而造成車禍,會讓我權益受損嗎?
如果機車要超車的話,是否要保持適當的距離才能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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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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