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JA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3-10 | 最近登入:103-09-10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我最近認識一位從事中古汽車行買賣的朋友他向我介紹他車行的現況以及投資的相關細節之後我們達成協議,我是甲方投資協議書內容1.本人XXX(甲)同意投資XXX先生(乙)操作中古車買賣協議2.投資期為期一年3.投資期滿後甲方有權取回投資金全額九十萬元,乙方不得有議,唯甲方可以選擇續約或終止投資4.乙方同意每月以兩萬元回饋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此款項5.若有違以上3.4條,甲方可立刻要求歸還投資金全額6.甲方不得於未滿期限時間內,要求乙方退回投資金或部分款項7.若有任何協商,甲乙雙方共同為之甲方:  簽名  手印乙方:  簽名  手印中華民國103年 X 月 X 日請問這樣有法律效果嗎?是否需要請律師公證對我比較保障我爸說他這樣人跑掉我也找不到他很危險
瀏覽:878
日期:103-10-03
所以我這張協議書是有法律效果嗎?
瀏覽:878
日期:103-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