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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ai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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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朋友合夥開麵店,沒有簽立任何合作契約,只有匯款給他2次的資料,麵店開了1年就結束營業,用簡訊告之賠錢,我們要求他提供收入與支出明細,拿不出來,現在我們可以討回當初投資的錢嗎?當做是我們借他的嗎? 要如何追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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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