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kai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7-10 | 最近登入:103-08-10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法院通知需要出庭,但母親這邊已多年無與外婆那邊有所連繫,也無居住在那,那有出庭的需要嗎?是否可以不與理會呢?因為有上班的因素,怕如要出庭等法律問題,會影響到 另外..在外婆方面不管有無財產,是否能夠現在提出拋棄繼承呢?
瀏覽:582
日期:103-10-08
各位律師大大安好: 小弟的問題是這樣的,在外公年輕時與地主商議願意無條件提供土地供建房居住,但房子並無權狀,也無任何財產證明,就很單純在空地上搭建一房屋,後來有人向此地主購買其中一小塊土地,而外公於民國81身亡,事隔多年,外婆與其他阿姨一樣居住於此地,但媽媽自從出嫁後(約民國74年),戶口也連同遷出,現在那位購買小塊土地的地主,已向法院告外婆與所有其子女(包含母親)侵占土地,其原因是外婆與其子女均無拋棄繼承外公之財產,事先完全不之情,無預警的接收到通知,所以想請問,這樣是否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另外侵占部分會成立嗎?母親出嫁就不住在那,戶口也遷出,加上屋子並無任何資產證明(老人家以前自行搭建的),那現在去申請拋棄繼承在時效上及這次的法律問題上還來的及辦理嗎? 對方已有寄出一份"民事追加原被告暨補正二狀"的名單,對法律不清楚,希望能夠在此得到需要及正確作法的資訊,謝謝
瀏覽:582
日期:103-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