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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草莓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1-10 | 最近登入:103-21-10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與您描述我目前的問題是~1.於簽約時,因乙方當下手頭錢不夠,因此我們說好押金用分月給付的方式。 2.合約上沒有註明,但有另外一張註明在哪個月份要繳付多少錢。  乙方自8月開始租屋,至今已10月,共近三個月~ 第一個月的租金有收到,但在第二個月之後就再也沒有收到租金,而家裡所有的相關費用乙方也未繳費(自入住到現在)。 在這期間打電話給對方一直沒有人接,直到現在被設定成黑名單; 於法律上要達兩個月未繳交租金才可寄存證信函,但在此時此刻 我已經快忍不住了..很擔心家裡的狀況,也很想衝去看看... 請問可以提供一些建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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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