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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楷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2-10 | 最近登入:103-22-10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十年前當了女友的保人,現在我們已經分手五年了,她也結婚了。我近日要申請房貸,因為前女友繳款不正常,多年前就被列為呆帳,但每月還是有還錢。要跟新光銀行申請繳款明細,只有電話說有繳款,但涉及個資法,一定要本人才能申請,她避不見面都不處理,?我是保人卻不能主張權利,已影響到我資金的調度,我要如何自保。2.十年前有借她大概三十萬元幫她還掉多張信用卡,轉帳的資料都有留著,後來陸陸續續幫她還掉數十萬元,幫她還的當初說好要給她,所以沒有保留資料,若我被逼急了是否可以用此資料扣押她薪資,逼她出來處理。很困擾,麻煩協助回答,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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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22
所以即便我是保人,最基本要知道對方的繳款狀況都不行,銀行用個資法擋掉一切,這說法是對的嗎? 煩請回覆,感謝。
瀏覽:530
日期:103-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