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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孩子媽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3-10 | 最近登入:104-11-03
搜尋結果:共 2 頁,11 篇文章
我被告詐欺 有兩個提告 我本身也是受害者
目前一個已開偵查庭 另一個還沒
當初開庭友問檢察官
他要我收到另一張時 打電話去說我已開完其中一個ㄌ
這樣就行了 真的是這樣嗎?? 我有需要再寫合併需要的書狀嗎??是哪一種書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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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2-11
要看對方有沒有來吧 好像對方有來就會碰到面 其時碰到面開偵查庭時 對方如果知道妳也是受害者 應該事後會比較好處理和解的是吧 至於書狀 好像時間在7天以上是用寄的就可以 你的時間比較緊迫 可以到時給檢察官 但你還是找人再問看看 妳案子拖ㄌ5個月才開庭喔 那妳是台南人嗎 ??我不就也要到2月多才能快解決 書狀你自己寫的喔 上次刑警也叫我自己寫 不用請律師幫忙 總之 祝妳我都可快快結速這件事 因為真的煩透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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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2-12
我自己也是台南人 原本還以為會很快就開庭 看到你拖ㄌ五個月 我應該也會很晚才輪到我 你金額很小 所以如果想快解決 頂多賠8000給對方 只是我們程序還是要跑完 可能又會罰媛 自己損失的就不用想ㄌ 除非抓到人 明天區公所又律師嗎 我朋友是叫我分4段 第一段寫自己 平常 你就寫是個上班族 生活平凡簡單 第四段寫希望這件事可以盡快落幕 恢復我原本平靜的生活 中間寫事情經過 但我也不知道這樣對不對 妳如果去諮詢完告訴我一下
ps這是我手機id:g58540002 因為我沒有時常用電腦 手機對我比較方便 如果還有任何問題我們可以一起切磋的 就在line比較方便 等會小孩放學我就不會用電腦 有問題我們再一起討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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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2-12
我被告詐欺 但本身也是受害者 如果我開庭要寫書狀 沒有請律師
那我要用哪一種書狀才是 還有 在地檢署寫的書狀和地方法院所寫的是同一種的嗎?
另外我想請問一下 各地的地方法院服務處有在幫人寫書狀的嗎?(聽說有 但不確定)
不好意思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 真的很緊張 ..麻煩你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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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2-11
我去申請通聯紀錄 還有影印存款簿上的提款 和轉帳 加上那天白癡到去買點數的收據 提款轉帳收據 就這些而已 因為我也不懂 你沒有先去諮詢法扶的律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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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2-11
我的事情比妳晚發生 我是10/21 所以應該你會先開庭 妳也是沒請律師嗎 ??其實我自己也很怕 我34ㄌ 又有兩個小孩 你有把遊戲點數的單子都收起來吧 去調一下通聯 警察還有刑警沒告訴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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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2-11
那你還有什麼證物嗎??其實妳金額沒我的多 就算妳到時賠給對方錢 應該也不會太多 我是自己損失8000 但對方是50000和30000 妳的情形好像跟我差不多 去諮詢律師 律師也叫我不請律師沒關係 事後可能要走調解委員 但那天去坐傳喚筆錄 我問刑警 對方的錢也要我賠嗎 刑警告訴我 說我本身也是受害者 所以不用賠錢給對方阿 只要說重點給檢察官 但所謂的重點是什麼
我自己也很怕開庭結巴會緊張 結果該說沒說到 加油吧
這是我的信箱 garfielo_0314@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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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2-11
其實我也好不到那裡去 我還差點想不開勒 最後還是小孩安慰我 現在我們可以做的只能在開庭時盡量證明自己也是受害者 還有祈求老天幫忙了 我有留我的信箱 我們可以彼此加油鼓勵 妳的轉帳正本 警察沒有影印給妳嗎 那妳書狀寫好了嗎? 其實我在頭一個月也是除了哭 飯也吃不下 睡覺還一直夢到 唉 至少妳開庭後應該沒多久就會結案了 因為妳金額也不多 詐欺不會拖太久 至少受害者只有兩個 如果太多更難處理 警察也是這樣告訴我 書狀妳是用答辯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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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2-11
前陣子有個自稱露天賣家打給我 說我買的東西會變成得分12期償還 問我是否要做取消動作 於是要了我提款卡的客服 沒多久就有個自稱客服的人打來 要我去atm做取消動作 當時傻傻的遵照他做了提款和轉帳(6000和2000)然後說我設定錯誤導致內部系統壞掉 要我用提領的錢去買遊戲點數 才可以恢復 於是買了(在這期間他一直告訴我不能跟第三人說 會悔損銀行名聲 加上當時也嚇到了)到了八點多 又叫我一直做查尋餘額動作 剩300當時問我提款卡上的號碼 說要做系統設定 於是告訴完沒多久裡面多了50000他恐嚇我這不是我的錢 拒領我也是會被抓有罪 所以我遵照指示提領出來也是買點數 之後又一筆30000進來也一樣 是最後覺得怪怪掛了電話先生報165但當時2個提告 請問這樣我會有罪嗎 警察要我調通話記錄還有提款時間 另外點數也都影印下來了 當時真的不知道提供帳號會變成人頭洗錢 我最後一定要償還80000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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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1-1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已經於當天報警,則可以嘗試主張未涉案的 ... (恕刪)
如果是我去申請通聯紀錄 証明當天都是對方打給我 而不是我主動
加上警察有幫我註明 八點多時我提供帳號給對方 這樣才導致我被當人頭戶 這對我會比較有利嗎
我一定得請律師對我會比較好嗎 像這類的律師費用大約會多少
我其實有去諮詢過 他是說這類的事件是比較小的 所以我如果可以跟法官句實回答 相信法官會採信的 我會留下案底嗎??因為我是很容易緊張的 我怕到時我嚇到說不出話
瀏覽:808
日期:103-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