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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cath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4-10 | 最近登入:103-24-10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當初前男友借我一筆錢,沒有寫借據,只有他帳戶有匯款給我的紀錄,後來他劈腿愛上別人,為了分手跟我說那筆錢不用還也沒關係,當初傳line的紀錄我都有備份到mail,一年後他需要錢又回來跟我要,又說要到我們家鬧,那我該怎麼辦嗎?? 他有發訊息給我最後一次通知:若不按期清償40萬債務,本人將依 民事訴訟法第508條規定,聲請法院就前項債權,依督促程序,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促其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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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