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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玄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5-10 | 最近登入:103-25-10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小弟因於前公司任職期間~~與廠商牽扯到回扣一是被公司告詐欺~~於檢察官偵辦期間已承認並與原公司達成分期賠償~~只是最近收到檢察官起訴書中內文提到我有賭博前科~~經台北地方法院判刑三個月易科罰金後(時間為100年12月20日執行完畢,然後於101年2月收受廠商回扣~~認為我是累犯不知悔改所以請求法官加重量刑~~~但是小弟非常肯定並沒有賭博前科~~也沒有去繳納罰金~~目前已收到法院開庭通知~~請問現在這樣還須回找檢察官更改起訴書還是等面見法官在說明???這樣情況下可以向法官聲請簡易判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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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25
那請問如果這樣律師費用大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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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