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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Kum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7-10 | 最近登入:103-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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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兩三年前因為工作需要有告知A男同事一次我的skype 帳號密碼 但是去年12月到今年初之間, 有人以第三方簡訊軟體將我的skype帳號密碼並告知我跟B男同事有曖昧情節 (可見對方有登入且不斷地在偷看我的訊息),  傳送給我當時的新婚的老公 造成我婚姻破裂 我有追查過簡訊的號碼來源是大陸端來的, 打電話詢問過電信警察, 他們的回覆是因為這種繞終端機的第三方簡訊軟體不勝其數,尤以對岸最多 要追查到是誰有點困難 建議我備案即可 可是我沒有去備案. 不過直覺我就是認為是A男的問題 但是他矢口否認 也找不出實質的證據 請問我可以用哪一條法條來告他嘛? 追訴期是多久? 我該準備什麼樣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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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