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妤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30-10 | 最近登入:103-31-10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您好:  9月初在夜市擺攤被保智抓手機殼共9件。上面涵蓋了共25個全球各家Logo結為"一張大圖",但警察只針對其中"某運動品牌廠商"來偵辦。9月底有開簡易庭。因不知如何申請和解沒另私下找廠商。 今天收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狀書",這算是判決書了嗎? 還可以和解嗎? 對方罰得滿重,認為我知情還犯。但在簡易庭有和檢察官說,不知多廠LOGO結為一大圖是違反的,我以為這樣只是裝飾,也都告知消費者這並不是他們出的產品。 一, 被告應付原告 七萬元整。 二, 應將訴訟判決全文,長25寬19公分篇幅,登於四大報「全國版面首頁」下半頁。 打電話去問報社,光是四大登報費用就高達近450萬了,真的不知該怎麼辦。無前科,初犯,判這麼重我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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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30
律師: 不好意思,我有點不懂 請問收到"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狀書",還會再次收到開庭通知? 所以這次開庭就是由法官判了? 可是它上面寫說,自起訴狀送達之翌日起開始計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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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