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Joyce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31-10 | 最近登入:103-31-10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10月初朋友載我返家途中,被桃園警察臨檢,下車後,叫環保局拿尺測量並錄影,之後說沒有安裝觸媒轉換器,因此開罰。 這幾天公文下來收到了,上面寫依行政程序法第102條於作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行政處分前通知。 他說未安裝觸媒轉換器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5條規定,依同法第63條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規定,拆除或改裝觸媒轉換器者,機器腳踏車處罰鍰1萬2千元正並通知期限改善。 請接到本通知7日內向本機關提出陳述書,陳述書內容應為事實上及法律上之陳述。如未於上開期限內提出陳述者,依行政程序法第105條第3項規定,視為放棄陳述意見之機會。 我朋友機車全部原廠,除了排氣管不是原廠有換管子,但也沒有噪音污染的那種管子。 第一覺得只是少了觸媒轉換器說造成空氣污染這個東西就開罰1萬2實在太貴,一般人問10個有9個都沒聽過這東西。 第二覺得噪音污染改燈的那些怎麼不抓,只是少一個零件就開罰那麼多。 第三想說去警察局拿上訴單,但是台北的警察說不知道這東西開罰事情,叫我們打電話問。 第四如果不是原廠的管子就抓就違法,那為什麼那些管子政府可以進口合法販售,如果不要販賣是不是就不會產生此問題。 第五關於排氣管的規定與規範似乎也不是那麼明確清楚,就算是原廠管子能保證觸媒轉換器不會壞嗎,沒裝觸媒轉換器但排氣管檢驗合格還是一定造成空氣污染嗎。 第六完全狀況外不知道那是什麼第一次開罰就不能警告一下罰個意思去檢驗原廠嗎 1萬2真的覺得不合理。 換管子錯在先,但實在覺得很多疑問和不合理,想上訴看看,至少也減輕罰鍰,但不知道該怎麼寫上訴書才好 想問問律師們怎麼看這件事,請幫幫我該怎麼解決好,謝謝。 (我信箱可以的話寄到herb8521@gmail.com這個較能收到回信)
瀏覽:1115
日期:10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