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無助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31-10 | 最近登入:103-31-10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我是一個補習班老師,日前被一個學生(14歲以上16歲以下)指控我在8/5初的晚上9:30~11:20在兩間或三間教室中對她猥褻說我伸進衣服內摸她胸部與下體,當時她媽媽就在補習班門口等她(補習班位於1F),沒有其他人在場,補習班也沒有監視器補習班有位老師相信她不實的指控以及她修改過的日記,其他老師都相信我其中她一直不肯去做驗傷,一直拖了兩周左右才去驗傷,驗傷結果我不知道她8/4有翹課出去,說是去念書...我沒有做那樣的行為,一個人的名譽太重要了,更何況我還要養老婆與小孩請問我該如何打這場官司?如何達成不起訴或是無罪?可以請律師給我方向嗎? 對方的證據就是告訴人的證詞以及日記,還有相信她的那位老師感謝
瀏覽:813
日期:103-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