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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林小殘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1-11 | 最近登入:109-31-10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以下資料,有些問題,可以再請問嗎? 除了樓上大律師所言外,建議您或可聲請勞資爭議調解,另補充準備事項如下: 1、每月薪資單(明細)、薪資入帳之存摺明細、每年所得扣繳憑單。 我們沒有薪轉,是每日下班領現金 2.、若有「勞保投保薪資明細」及「勞退金專戶金額證明」 ,需親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免費申請自己的「勞保投保薪資明細」及「勞退金專戶金額證明」(注意:在去勞工局申訴前,最好先至各地勞保局服務處,調閱自己的勞保投保資料並請服務人員列印出來,免得到時已在勞工局寫申請書了,又要再跑一趟勞保局)。 我們沒有勞健保,所以無法申請 3、上下班打卡資料(可拍照當證據)、主管核准的加班或請假申請單。 我們沒有打卡制度,都用Line做聯絡,但每日下班領薪水時,都會簽收,可當證據嗎? 4、雇主有違法事實之書面公告、e-mail信件等。 我有老板要我們簽的合約書,裡面有說到做八個小時領四個小時,可以嗎? 5、老闆或主管口頭說「要你領半薪」或「調網拍職務」等之錄音。(調解書上證據欄上先寫上項目名稱,可不先交出實物,等開會時再當庭播放)。 在Line裡公司的群組,有他要我領四個小時薪水的語音,要先錄製成光碟嗎? 還是直接當庭播放就可以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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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1-02
你好,我想請問 我在某候選人的競選辦公處工作,一開始應徵的工作是文書打字人員, 一個小時是140元,實做實領,可是在前幾天 他用Line發語音信息告訴我,要我轉到網拍部門,做網拍的東西 一天上班8個小時,只有4個小時的薪水領 另外4小時是學習時間,不支薪 如果不接受的話,就請我離職 他通知我的當下是晚上了,我也還沒找到其他的工作 所以我無法馬上離開,只好接受 可是,在實習的4個小時裡,依然是做他交待的工作 說好是學習,卻要我們自己上網找資料,沒教我們任何東西 又一直說我們在消耗他的成本,下班時間也不願意準時讓我們回去 要我們留下來開會討論,幫他做事情,卻說我們是在學習 還要加入他要創立的政治團體,簽定做8小時領4個小時的合約 合約還要我來編輯,但我一直沒有去編輯這個合約,所以沒簽 在Line裡面說同事不想保管鑰匙是我害的,我亂說話 又跟我們說,我們來學習做網拍,有給我們半薪,很好 說只要回家有飯吃,有地方住,半薪就夠生活了 我有跟他說過,我是在外面租房子,不是住家裡 還跟我說,我一個星期沒滿40個小時,要補時間 但我請假是因為我生病,也有在Line裡告知他 他並沒有在第一時間通知,而是等我上班後才跟我說 要求我星期六、日都要去上班,補時間 還有徵人,網拍帳號,都要我用個人的真實資料 我有拒絕,但他一直堅持要我用自己真實資料 也曾把我的私事跟其他人說,讓我覺得很不受尊重 說我一直在浪費他的成本,卻又看不見成效, 還三不五時精神轟炸我一下 讓我的精神壓力很大,晚上一直睡不好 而且他說因為要成立公司要花很多錢,暫時不會成立 所以我也沒有勞健保,連團保都沒有....   我想請問,如果我去申訴的話,會成功嗎? 他在Line裡的對話跟語音檔,我都留著,可以成為證據嗎? 可以拿回我應有的薪資嗎?可以要求精神賠償嗎? 如果他不服的話,要繼續上訴會成功嗎? 這是屬於民法還是刑法呢? 請各位律師們,幫我解答這個問題好嗎?
瀏覽:788
日期:103-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