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ke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5-11 | 最近登入:106-26-03
搜尋結果:共 1 頁,4 篇文章
因伯父聽信朋友遊說於6年前參加老人互助會 以伯父 的母親為參加人每月繳交600元,依老人互助會契約 當參加人死亡就可依繳費年限給予老人互助金,但當 伯父 的母親於去年死亡,但 老人互助會 卻不肯給付老人互助金20餘萬,這是否可以提刑事方面的告訴?另外民事部分雖想提出告訴 但老人互助金每月繳交600元 原是法定代理人的收款帳號,於前年改成法定代理人 女兒的帳號 ,那 法定代理人 女兒可否列入共同被告 ?還是要另行訴訟 不然即使勝訴怕也無法執行 敬請律師賜教
瀏覽:253
日期:106-03-26
第 1/1 頁
- 1
共 4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