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蓮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5-11 | 最近登入:103-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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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律師好~最近妹妹與男朋友分手了,男生一開始說小狗跟機車,妹妹要就給她,可是之後卻反悔,先是把機車要回去,之後就一直吵著要把小狗要回去,但是,小狗從一出生就在我家,到現在有三、四年了,雖然一開始我妹他們會出飼料錢與一些雜費,但之後都是我姑姑出錢,不管在照顧上或是金錢上,現在,男生主張因為小狗是他買的,他也擁有出生證明,我姑姑跟男生說她花費許多時間與金錢在照顧上面,而且男生並沒有做到照顧的責任,卻說我們家是心甘情願的幫他照顧狗,還說看飼料錢花了多少,要給我姑姑,我也因為這事跟妹妹討論,但我妹也說小狗是他買的,他的東西,我們也說要跟男生買狗,男生卻說不是錢的問題,堅持不賣。我也曾提議上調解委員會或是法院,卻遭到家人強力的反對,說是不要把事情鬧那麼大,男生也曾放話要對我妹不利,我妹似乎也有把柄在男生手上,但她卻什麼都不肯說,而且我妹跟男生交往的時候,都是男生給予金錢負擔日常開銷,我父母很怕男生來要錢。現在,我妹說這個假日要把小狗還回去,我不知道該怎麼解決這件事,我想要小狗留在我們家,畢竟小狗從小就在這裡,且大半時間都是我跟我姑姑在照顧,我妹跟那男生只知道四處遊玩,很怕男生根本不會照顧小狗,就把小狗抓去賣或是送人,請問,我該如何是好?在此先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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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