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蘇菲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9-11 | 最近登入:103-12-11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各位律師們好:
現在遇到問題是如何對大陸外籍配偶因為家暴而訴請離婚呢?
男方是大陸人必須三個月回大陸簽證一次,再由女方台灣人這去申請,讓他過來台灣居留一段時間
但是婚後不堪家暴而想訴請離婚,將於11/24號開家事法庭,但是因為害怕被家暴所以沒有申請他過來台灣, 所以當開庭那天他將不在場,不知道這是否會影響判決?還是可以在開庭時候表達什麼讓法官快速判決離婚嗎?
又或者有其他方法可以快速離婚結束掉這段婚姻嗎?
麻煩各位協助解答
再次感謝
瀏覽:660
日期:103-11-10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現在正在開的庭是保護令還是離婚? 如果是離婚案件,以不堪同居虐待為由訴請離婚,要舉證充分,否則 ... (恕刪)
目前就是單純以家暴離婚下去訴請離婚,希望能快點不用走到法律途徑去離婚
也希望他一輩子不要來台灣>"<
瀏覽:660
日期:103-11-10
第 1/1 頁
- 1
共 3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