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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阿泰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0-11 | 最近登入:103-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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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幾天前在沒有屋頂的平台上購買了一項商品,賣方與我居住地不遠,於是我選擇面交節省運費,當在面交的過程中,我收到商品並未拆封,當下只有檢查外觀是否與賣場的照片相同,並且賣方也口頭承諾商品有問題都可以處裡,於是趕時間就先行離開,回家拆開商品才發現,商品本身不是我要的東西,我沒有使用商品,並且包裝完整,與賣方聯繫買錯商品一事,但是賣方主張,商品拆封既不退貨,但是在賣方賣場與賣場裡的關於我都沒有提到商品部的拆封,否則無法退貨之規定。 商品的賣場就只有簡單的3張外盒照片,文字敘述的地方只有提到只商品是由外國亞馬遜平行輸入進來,並且保證產品保固一年。 我在問與答的過程中有提到商品外盒的包裝與平常在實體店面 與各大網路購物平台看到的外包裝不一樣,賣方則是沒有針對這個問題回答。 今天我會和這位賣方購買也是因為,他的賣場商品名稱確實打的是我要的商品,但是我收到的卻不是我要的商品, 假如賣場商品名稱是"A"可是我收到的是"Axxx-xxx"並不是我要的"A"  一開始拆封打開看到不是我要的就與賣方告知,當時也有看到商品有瑕疵,但是當下我是主張我買錯商品,而不是以商品有瑕疵與對方退貨,後來與賣方告知商品有瑕疵,賣方卻以我買錯東西找理由要辦理退貨,與賣方在LINE的過程中,賣方有提到"商品如果沒有瑕疵,我們沒辦法給退"的承諾。 現在賣方認為我在找理由不願意辦理退貨,但是商品確實是瑕疵品,賣方這樣的行為有構成背信罪與詐欺罪嗎?  請問小弟該如何處裡比較妥當? 麻煩各位幫小弟解答..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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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