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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水斗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3-11 | 最近登入:103-30-11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九月十四日本人下班在T字行路口與未成年無照駕駛發生車禍, 我是直行車對方是左彎車,當時我燈號為綠燈,突然右側衝來騎車很快的機車,我剎車不及,直接撞上,我陸續有去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圖, 對方明顯有刮地痕,本人看不懂道路事故圖, 雙方都是往右邊倒的狀態,我機車右側前明顯有損壞, 因此修車修了一萬二,也開了收據!之後我又去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 我與對方都有一條是沒注意號誌,而對方多了一條未成年駕駛因當場禁止駕駛,因為當時在急診問筆錄時,我完全沒記憶,之後被診斷為腦震盪,初步研判表雙方都是陳述路口號誌不太確定,而對方臉部有縫針,車禍過後有致電給對方家屬提出和解,而對方父親不打算走法律,而對方家屬則是沒有主動打電話慰問幾句,之後我提出調解並於12/4要進行調解,打算向對方提出機車損失、工作損失、醫藥費...,到目前為止我很多飲食要因為腦震盪改變飲食,不能喝咖啡、喝茶類、巧克力,若是碰到這些食品我則會頭痛嘔吐,工作損失是否可以將薪資轉入金額除以30天再乘上工作損失請假的那五天?如果沒有達到協議,是否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刑法第284條第1項前段有規定),和解委員會會協助嗎?我也是第一次碰到這種糾紛,而我認為對方在拖時間。請各位律師替我解答此問題,謝謝您!
瀏覽:1095
日期:103-11-30
對方未成年無照駕駛,我機車右側損毀修理費一萬二, 導致我腦震盪,宜休養五天,我是直行車,對方轉彎車, 到警局調閱監視沒畫面,雙方稱是綠燈,對方臉部有縫針, 若進行調解對方無釋出善意,可否告對方傷害? 可否向對方索取工作五天損失費用及機車修理費?
瀏覽:912
日期:103-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