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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Mr.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6-12 | 最近登入:103-09-12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1、兩個月前和一名女騎士發生擦撞,對方本來在我右後方行駛(都在慢車道),後來超速從右方超車將我勾倒在地,因為他車後座有加載一個送貨的塑膠籃,我是否有要自行負擔賠償的問題? 2、後來全部醫藥費、病假薪資、車損總共兩萬初頭,和對方調解後決定以八千元調解成立,然而對方逾期未付款,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對方不聞不問甚至惡言相向,是否可以撤銷此次調解,改以民事、過失傷害等求償。 剛剛查了一下,似乎連強制執行都要繳交一千多的費用,感覺我這樣被撞倒,醫藥費沒得拿、請假薪資沒人賠、連車也修不好,還要為了讓對方付款先出錢出力,是不是一剛開始告她會比較好?對方甚至質疑我的動機心態,每次看到身上的傷痕,都覺得心力交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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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2-06
所以我沒辦法撤銷此次調解嗎? 聲請強制執行需要的條件為何,我又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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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2-06
依照強制聲請的規定,我還得繳納一千元來換取賠償嗎?賠償金額為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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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