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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es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09-12 | 最近登入:10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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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在家附近的十字路口發生車禍,發生原因如下當時對方在我的右前方,而當時還是綠燈,對方已有過了停止線但未打方向燈要左轉並且煞車的情況,導致我來不及反應從對方左側閃避,而去擦到對方機車的空氣濾清器蓋子導致我與女友飛出去,造成女友右小腿骨折,對方機車未倒下人也沒有受傷。對方當時說紅燈他才停止,而我們摔出去之後有好心的路人說"哪有紅燈"我們是摔出去後才正式紅燈。目前我是有詢問過幾個朋友是說第一 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當下對方如果轉彎有打方向燈我就不會撞上,且又在我家門口發生)第二 依道路交通條例轉彎車未依規定打方向燈這點,我比較不清楚目前女友醫藥費已花了大約十二萬,我本身機車修理也花了一萬多,目前比較擔心的部分是女友還有後續復健問題,實在是讓我很擔心不知道該怎麼辦,也希望網友能夠幫幫忙,謝謝。另外強制險的部分我想了解的是說我女友他本身是乘客,我和對方是車主,若我與對方事先和解,我女友的部分還可以領得到對方保險理賠的部分嗎,對方當天來探病的時候有一直強調是我的錯,但對方有提到看強制險到時候理賠多少其餘醫藥費他們會出,但當時也沒有錄音,所以也很怕對方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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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