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Cind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10-12 | 最近登入:103-10-12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我在今年九月曾接獲法務部調查局來函要求到案說明。去的時候對方告知我因違反‘’藥事法‘’。我五月份曾在雅虎拍賣網路上刊登日本蚊子藥水販售。它是未經許可之禁藥。可是我也告訴他們我並不知道蚊子藥是違法的。我也沒有賣出。而且商品在五月就下架了。現在十二月十五又接到地方法院檢查署要求出庭我是被告。我想請問我需要請律師陪同?每個案例的處罰都不輕耶!目前不知該如何是好
瀏覽:388
日期:103-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