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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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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律師大哥大姊
特別補償基金
今年頭遇到自摔,我好心去幫忙他,後認為我是造肇者,因2車無擦撞,我是後方來車,
最近接到特別補償基金專員打來,說要寄文書給我,先電告知,
之前車禍後,我們有簽和解書,自己寫的,
和解條件,無倫如何情形甲乙方不得再向對方要求其他賠償並不得再有異議及追訴等情事。
又剛好車禍發生當時強制險已過期,這樣我還要被特別補償基金代求賠償金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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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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