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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9585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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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主8月中賣了一艘二手船付款8成,其餘2成年底支付,驗收的時後零件損壞無法啟動,船主說更換零件即可 ,於是約定更換零件後驗收,但第二次驗收時零件未到所以無法驗收。後來船主出差,買方用line通話想退款,取消買賣。於是船主答應如果修不好沒買也沒關係,扣掉過戶費會退回餘款。但船主回國後收到零件更換,即可順利啟動開出海,船舶合夥人覺得明明是好的怎麼可以毀約不買,於是告知對方船是好的,請對方來驗收並支付尾款,船主願意負擔支付尾款前的所有停泊費。但遲遲沒來驗收,收到對方告我們的訴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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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