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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Lilliane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3-24-12 | 最近登入:103-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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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和鄰居在地下室車道發生了擦撞我是由大樓的地下室騎機車上去,對方是開車由外開往地下室。車道是自地下室往外,由雙車道逐漸縮為一車道,我先開車道門且確認沒車時往上騎騎到轉彎處,突然出現一輛轎車,我閃避不及撞上且摔到,雖無大礙,但機車有被撞傷裂開。對方則是車門撞痕明顯,一直說他下來時,他的車道顯示綠燈,他自己的行車紀錄為證,要求我賠償對方叫警察來,因是私人土地,警方就拍照備案~~對方又一直來索賠,並揚言法庭見!。(不過,卻始終沒給我看過他車上行車紀錄拍到了什麼,叫他拿出來則顧左右而言他)我現有證據有:1.已翻拍管委會的錄影顯示:對方在還沒進入車道前,警示燈就已亮起(約有2秒的時間),代表我正從下方騎上來,對方仍無視警示燈並急速闖入2.警方拍照顯示:對方明顯靠左,而我則是靠右3.住戶提供行車紀錄器顯示:我是在我這側的門完全開啟,下來車道的門是關閉且對向無車的情況下開始往上騎,管委會在我這方的車道燈也是綠燈,騎至轉彎處突然出現一輛車,我我閃避不及撞上且摔到 請問我這樣的情況下,告他並要求車子損毀及精神賠償贏面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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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3-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