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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開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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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有寵物醫療糾紛,要簽此切結書才肯退款!切結書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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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結書
病例號碼:045xx
病患:小豬
品種:蜜袋鼯
飼主:吳xx
電話:0915-xxxxxxx
因帶至本院作結紮手術,總共花費3420元整,本人因?不滿意醫院治療,要求退費,醫院基於解決客訴為優先考量,同意全額退費,本人願意負責小豬後續所有的照護醫療和放棄所有法律抗辯權,並同意不得在所有網路、媒體及任何公開場合上,發表對醫院有損壞名譽之事,如有違背願負所有法律責任。
切結書人:
身份證字號:
電話:
地址
日期:10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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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切結書很簡單,就ㄧ張a4,簽約在對方診所,就我ㄧ人與對方經理在小房間談,
我有簽名也寫內容算有法律效力嗎?
想請問在"簽之前已有人知情"並在我簽後轉發網路,公開此店家的醫療狀況,主要不是要求償,是見寵物慘狀想傳網路分享這家醫療的技術...
但並非是我"本人"在網路、媒體散播,請問這張切結書他還能向我提告損害名譽或其他告訴嗎?
我不曉得就字面意思是我"本人"在網路散發才有效是嗎?
瀏覽:3445
日期:104-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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