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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Eric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4-01 | 最近登入:104-15-0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您好 我2010年進入一家公司 2011年資遣後 發現他們高薪低保 30000左右的薪水只保20100等級 薪資匯款紀錄是每個月5號19000元左右  8號再一次剩下的金額 帳號不知道有沒有一樣 請問這樣能算證據嗎? 我薪資單以遺失 但同事的有留存 常態性給付一定是超過他保的金額 另外想請問追訴期是否為15年? 告他詐欺或偽造文書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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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