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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yu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4-01 | 最近登入:104-14-01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我大叔叔住進小叔叔的房子後就不肯走了...(以下簡稱兄弟)弟弟長期居住美過, 台灣的房子是登記在弟弟名下, 由於弟弟鮮少回國, 同意哥哥攜眷入住, 但最近弟弟在美國遭裁員後生活困頓須申請補助, 當地單位查到他在台灣還有房產, 故不符合低收入標準, 向哥哥收取房租被拒, 請他們搬走也不願意, 於是有房子不能住又不能收租也沒達到美國申請救助的標準.....請問該如何處理? 由於房子登記弟弟名下, 構成侵佔嗎? 小叔在國外生活已相當困難...若拿不回房子又領不到社會救助金, 兩個幼子將被社會局強行安置...這樣狀況我們真的很不樂見, 無奈家人私下數度勸說都無效, 只好走上法律這條路, 懇請各位專業人士相助...包括相關費用跟程序為何? 我們一家上下從沒打過官司, 非常不知所措! 感謝各位~ ˊ 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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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1-1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弟弟可發存證信函終止與哥哥間使用借貸關係,並請求限期搬離,若屆期哥哥置之不 ... (恕刪) 你好, 但最重要也最麻煩的是...弟弟人在國外, 處理程序是否不同?在美國的人要告台灣的人, 他必須飛來台灣? 由於跨海訴訟費用較台灣高出甚多..如果暫時不提告, 存證信函可否從美國寄出?  一樣生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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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