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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5-01 | 最近登入:104-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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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媽媽上班的主管對我媽媽以三字經辱罵她,現場有其餘2名同事有聽到當場的經過 但那兩名同事表示不想惹麻煩,所以不打算作證 事後有打電話給那名主管以電話錄音的方式詢問他是不是有用三字經罵我媽媽,對方回應:是沒有錯 但他也覺得我媽媽講話口氣不好,所以才逼他出口罵人,但我覺得不管怎樣,以三字經罵人就是不對,同樣在裡面上班的阿姨也表示那名主管也曾以三字經罵他,公司還給與記過處分,證實那名主管是會用三字經怒罵底下員工,我現在只有錄音檔,沒有人證(同事不願意作證),這樣有構成公然侮辱罪的要件嗎?或是只能以民事方面提告?主要目的也是要警惕對方不要用髒話罵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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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