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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7-01 | 最近登入:104-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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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長輩85歲.送至安養中心24小時照護一個月跌到三次.前兩次都只有皮外傷.家屬也接受安養中心的說法.沒有追究 第三次跌倒是1月5日晚間9點16分家屬接到通知.趕至配合醫院急診室時.院方已經做了基本緊急措施(頭部縫了3針).也在家屬陪同下照了X光片.急診室醫師看了片子之後表示無任何骨折骨裂現象. 因患者年事已高.家屬再次向醫師確認.得到醫師肯定的答案無任何骨裂現象.所以在觀察完後就送回安養中心.家屬天天去探訪.患者從此臥床無法走動.也天天哭喊叫痛.1月13日再次送院照X光.發現髖關節骨折.門診骨科醫師也表示如果當天急診室醫師有看仔細.當下只要打3根鋼釘即可.可是延誤了一星期已錯失時機.骨頭已經移位.現在唯有開刀一途 家屬聽從醫師建議於14日做了換半人工髖關節手術.已於今天出院.但仍無法行走.未來還要復健3個月. 請問此事件安養中心以及醫院有無過失?家屬應從甚麼管道爭取患者權利? 感謝您的耐心閱讀與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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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