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個人發表文章

個人發表文章

maggie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8-01 | 最近登入:104-06-11
搜尋結果:共 1 頁,1 篇文章
請問律師大人: 我奶奶是民國104年5月過世的~原以為奶奶的遺產應該有一間房子~後來才發現~那間房子早已經在10年前贈與給我的叔叔了!! 經過地政機關查詢~我奶奶名下的房子是在民國94年2月辦理贈與給她的兒子~可是~我奶奶在民國94年6月經社會局鑑定為輕度失智症~領取身心障礙手冊。 依照上網查詢的資料顯示~失智症大都由神經內科、精神科或記憶門診醫師會同社工、心理等相關人員作一連串的檢測,加上精密儀器檢查,往返醫院幾次後,大約半年左右才能正式開立診斷證明,領取重大傷病卡或殘障手冊。 所以~我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94年2月的時後~我奶奶並沒有判斷能力來決定她的房子要贈與給她的兒子~並且要求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將我奶奶的房子列為遺產~然後要求依照遺產繼承來分配。
瀏覽:5589
日期:104-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