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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日期:104-19-01 | 最近登入:104-01-02
搜尋結果:共 1 頁,3 篇文章
我的駕照遭人冒用(證件上資料是我的但照片是他人的),拿去犯案,犯人說她跟監理站說要辦遺失,結果讓他辦成,這樣監理站承辦人員是不是有業務疏失,我可以申請國賠嗎?提行政訴訟嗎?那該如何申請?雖然沒有造成我的金錢損害,但因為公務人員的疏失造成我很多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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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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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1-28
我的駕照跟健保卡並沒有遺失,   但卻被當時同住的朋友報遺失換了照片,去做偽造文書的事,現在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目前審理完畢),那我現在該怎麼自保?再去重辦嗎?   就算重辦了,他還是持有已變更過的證件怕會再去做壞事,該怎麼辦?我可以請法官把那些補發的證物還給我嗎?   我問法官證物會沒收嗎?法官說要判決的時候才會決定是否沒收,不是已經證據確鑿,東西不是應該就該沒收嗎?   還有我百思不解的地方,不知道律師可否為我解答,就是我的證件還在我身上,若別人要辦我的證件公家機關不是應該要有ㄧ些核對身份的動作嗎?(那個人就是說他幫我辦遺失然後補辦)   為什麼還可以讓人報遺失補辦?公務人員登錄不實,是否公務人員也有失職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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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