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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發表文章

Lilian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2-02 | 最近登入:108-10-03
搜尋結果:共 1 頁,2 篇文章
前僱主(繁殖業)因營業地點空間不足, 將一隻種貓寄養在我家,原先說三天,結果五個月過去了,中間不聞不問,可能是因為最後一個月的薪水至今尚未支付,但最近突然說要把貓要回去,但因薪水沒給,又已經跟貓咪有感情了,實在不太捨得這麼輕易還回去。 請問我能跟對方收取寄養的費用嗎? 如果我要求先支付薪水才還貓,這樣算侵佔嗎? 如果我擅自帶她去結紮,這樣算?損嗎? 飼養的過程中,貓咪造成的破壞我能要求賠償嗎? 其實沒有任何依據能證明貓咪是如何到我家來的(寄養或贈送),而且這些日子他都不聞不問,我真的以為他不會再來要了,或以為他是想用貓咪抵薪水,所以我也沒去討,我能主張貓咪是我的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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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8-03-10
眾 大律師 您好: 想請教一下,之前在臉書回留言和網友發生爭論,雖然對方沒指名道姓,但確實是回在我的留言串下,對方多次用跟"性"有關的語言攻擊我,不斷提及侮蔑女性的低俗字眼,例如一直影射我是"洨奶婊"、"破腦婊"、"失敗品一起自慰","那麼癢就去買塑膠懶滾一邊去捅自己兩個含洨的嘴吧 別在這丟人現眼",加上那個討論串是公開的,大家都看得到,這種文字暴力真的讓我覺得很不舒服,心理總覺得被侵犯了,想到很多網友看了這留言串,就會這麼看我想到就快瘋了,請問這種情況能夠告對方嘛?這樣算侮辱還是毀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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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