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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si (一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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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於101年8月於軍中因公死亡, 國防部當時協助向國軍團體意外保險委託單位旺旺友聯產險公司申請理賠, 截至近日因該死亡理賠金一直未撥付, 因此去電詢問, 該保險公司表示此案應可結案並撥付理賠金, 但尚缺應付文件-國軍一般官兵團體意外保險申請書, 該申請書為入伍時填寫且註明受益人, 經與軍方聯繫,軍方表示找不到該申請書無法提出, 甚至告訴我們家屬此問題無解, 保險公司又堅持因與國防部契約明定必須提出原申請書始會撥付理賠金, 想請問律師,這樣的狀況有何方式可以爭取保險理賠, 畢竟先生當時為現役軍人,確實具備團體意外險身份, 不應軍方的疏失影響家屬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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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