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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0326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06-02 | 最近登入:10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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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因家人臨時面試上另一家公司工作 需與現在公司提離職 但現在公司反彈很大 並威脅家人當初有簽合約了 現在公司不同意家人離職 如果家人堅持要離開,需賠償兩個月薪資 合約書內容如下:http://i.imgur.com/xw4COU5.jpg 因聘僱日期到今年的6月(此合約一年簽一次) 因此離聘期約滿還有一段時間 但新工作不等人,須於2月底報到 想請教大家 (1)是否真的需要對方同意才能離職,否則就算違約?這樣合約部分知否已違反勞基法規定? (2)如公司真的不同意也不願意開離職證明該怎麼處理呢? (3)賠償問題是否合法呢? 謝謝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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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