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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ry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0-02 | 最近登入:104-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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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借給前男友筆電跟手錶,供他在補習班上課使用,但是我們在去年底分手,他卻遲遲不歸還我筆電跟手錶,請問存證信函跟怎麼寫?萬一存證信函寄出後遲不歸還,報警後又該如何處理後續事項呢?提告還是調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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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