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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四 (一般會員)
註冊日期:104-15-02 | 最近登入:104-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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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在桃園永安北路 110號 我從左側超車 被撞  他是對向來車 我有打方向燈 他沒注意到我 我跟在一台黑色休旅後方 對方說是我撞他 但是目前照片看起來 是他撞我  對方左前方保險桿突出 葉子片破裂 車門 一到長長的刮傷 我的前方 只有倒地的擦傷 引擎吊架 斷了 發動相一個洞 輪胎也歪了  我人有受傷 我能跟他要精神賠償? 我未滿18 且無照 他估價後 跟我們說 避震器 傳動輪軸 三角鼓 還有等等的修繕跟我們索賠七萬   我們也找我們的機師去問他 我們幫他用到好 只是不同間的廠商  他說不要 他指定要這間 這個機師 我的機師跟我們說 如果避震器斷了 我早就死了 因為避震器要斷裂 必須要有很強大的撞擊力 現場圖畫的時候 我跟警察說是我撞他... 因為當時我驚嚇過度 整個語無倫次 我當時臉色是反白的 大車撞小車 大車錯的比例會拉高????? 無照 未滿18 打官司一定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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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104-02-15